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

怎樣才能得救



        這是許多人共同的疑問,如果你問一個基督徒或一位傳道,他很可能會告訴你,要信耶穌、受洗、得聖靈,守安息日,獻十一捐,多作聖工,不可犯死罪。是否這樣就一定能得救,沒人知道,但聖經上似乎是這樣要求。其實這個問題,有人曾當面問過耶穌,耶穌也做了回答,只是一般人未必看得懂,讓我們來將他說清楚。
        「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夫子,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(太十九16)許多人會想天堂很美好,一定要立下什麼汗馬功勞,天門才會為你而開。
        耶穌怎麼回答呢?耶穌說:「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他說:「什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」那少年人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」
        耶穌的回答讓人有點意外,只要遵守誡命就好,不需什麼特別的功勞,難怪少年人不太滿意,說,這些他都做到了,是否還缺其他的。如果耶穌這樣回答我們,相信很多人的答案,也會跟少年人一樣。
       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,神就是愛,任何人聖潔,不沾污穢,對神、對人、對自己都沒什麼虧欠,神就讓他進天堂了。(啟二十二14,15, 民十五40, 來十二14)對神,就是要敬畏神,不可明知故犯;對人,就是在肉體、財物、感情、精神上,不可傷害、侵占、欺騙他人;對自己,就是不可自殺,自我蹧蹋,不節制濫用身體。誡命的基本精神,正是這些,因此耶穌才回答他說,「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
        這邊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,耶穌並沒提到要受洗、得聖靈,這些我們以為非有不可的事,難道這些不重要嗎?
        遵守誡命說來簡單,其實很難,每個人都自認為有遵守誡命,但在神眼中並非如此。由於貪心、自私與外來的誘惑,我們常無形中做了許多損人利己的事,帶給別人痛苦,自己卻不覺得。許多壞事做了也忘了,但神並沒忘記,都記得很清楚,「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」(啟二十12
        人靠自己,想在神面前成為聖潔,幾乎不可能,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羅三20)這正是耶穌來世界的目的。綜合來說,人要得救唯一的條件,就是成為聖潔,只是要成為聖潔,不像人所想的那麼簡單,往往人自以為聖潔,其實在神面前還早得很。說清楚一點,要靠耶穌的幫助才可能,換句話說,就是要到耶穌面前,認罪悔改,受洗,得聖靈。
       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,受洗、得聖靈固然需要,但它有內在的涵義,那更重要。並非受洗、得聖靈,就已經成為聖潔,這是許多人的誤解。受洗有水洗、靈洗,水洗內在的涵義是,真理的洗禮,「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。」(弗五26)人活在污穢的世界,思想受污染,是非對錯分不清,需要看聖經,以神的話為準則,才不致於思想扭曲,是非顛倒。
光是水洗還不夠,許多時候人知道卻做不到,結果一樣沒用,這時需加上靈洗,靈洗不光只是得聖靈,靈洗又叫火洗,「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。」(太三11)「親愛的弟兄啊,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,不要以為奇怪。」(彼前4:12 )就是讓人經歷各種試煉,在試煉中把人的自我及雜質除掉,這樣才能真的成為聖潔。
        因此外在的受洗、得聖靈,並不能讓你成為聖潔,只有當你明白真理,經歷各種試煉,將污穢除乾淨後,那時才符合得救的標準。前者是有名無實,後者是名符其實的聖潔,因為你內在的思想,與外在的行為,都已經洗乾淨了。今天大部分的信徒,都是有名無實的得救,就像許多以色列民過了紅海,沒進迦南地,死在曠野。有時看見一些信徒,很熱心作聖工,但脾氣很大,吵得很兇,他們自認為在天國會得到許多獎賞,不過看起來,恐怕連進去都還很有問題。
        那少年人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」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耶穌這樣回答,不要說少年人很憂愁的走掉,就算信徒中,能勇敢留下來的,大概也沒多少。以後能否進天堂還不一定,但眼前什麼都沒了,還如何生活,就像提前下地獄一樣。
        這邊有幾點需要加以說明,其實要進天堂,只要能成聖潔,就已不成問題,這邊耶穌是提到作完全人,換句話說,更進一步的獎賞。在天國的選民主要分兩類,一類是一般選民,就是前面所說,已成聖潔的人;另一類不止已成聖潔,而且奉獻一生,做救人的工作。
前者在第二層天,後者在地三層天;前者耶穌將他們當成僕人,將後者當成朋友(約十一13-15);前者只是一般百姓,後者有君王的身分,管理許多事。後者不一定是傳道,不一定是聖工人員,他們共同的特色是,他們的自我已死去,是耶穌在他們裡面掌權(加二20),在世間,他們將神的恩典帶給許多人,自己卻過著很苦澀的日子。
在教會中有時你會看到某些人,很虔誠,有愛心,常幫助人,可是卻莫名奇妙經歷許多苦難。不知道的人,還以為他們暗中做了什麼得罪神的事,才這樣善有惡報,事實上他們是無辜、被冤枉的,就像約伯一樣。約伯是有某些缺點,但他所受的苦,與他的缺點不成比例。他們所受的苦,其實是神加在他們身上的,目的是為了救人的緣故,讓他們與耶穌同背十架,這就是這邊變賣一切,分給窮人的真正涵義。
        所以你不需去變賣一切分給窮人,只要你好好遵守真理,常禱告,忍耐經歷試煉,順從聖靈的帶領,不發怨言。神會幫你把自我除掉,實質上達到變賣一切,分給窮人的要求。反過來說雖然你變賣一切財物,分給窮人,但如果你的自我仍沒除去,那麼你仍未達到變賣一切的標準。「你還要來跟從我」,變賣一切的人,不再以自我為中心,而是以耶穌、以神為中心,跟隨耶穌的腳蹤。
        「就必有財寶在天上」,人要成為聖潔需經許多試煉,這時所受的苦,是為自己的緣故。當他成為聖潔後,理論上他已不需再受苦,但如果他依然在受苦,他所受的,是與耶穌同擔苦難,是為別人所受的,不是為自己。因為他為別人付出許多,所以將來他就得到許多獎賞;一般信徒,雖然成為聖潔,但為別人付出有限,所以得到的就有限,神是公義的。
        今天教會所以會軟弱,慕道者很少,神蹟不明顯,根本的原因是作聖工的人,只求今生的平安,逃避十字架,不與耶穌同擔苦難,所以就看不見神的榮耀。馬太福音十九章這一段,有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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